第一回 侠客追春风 飞霜卜吉凶夕阳西下,春风不歇。一侠客正以追风之速策马飞驰。侠客的一身白袍与白色骏马仿佛混为一体,腰间的冷锋刀在彩霞的照射下更显锋利,但锋利程度却逊于侠客炯炯的目光。逆风将侠客的长发编织得时而像起舞的烈火,时而像激流的溪水,时而像飘荡的浮云,变幻无穷犹如侠客心底般高深莫测。
其实,该名侠客正是我。
在别人眼中,我这款大侠客造型极为潇洒不羁,但事实上当一名“大侠客”是很辛苦的,我宁愿当一片“大虾壳”。首先说我的白袍,看起来很英伟倜傥,但没有人看见我平时刷衣领袖子的苦样子。再说我的双眼,时常要挤眉弄眼作出目光如钧的样子,就快变斗鸡眼了。长发更不用说,发尾早已开叉了,还经常打结。现在我的头皮更痒得入心入肺,但双手要握着马勒,如果伸手抓痒必定堕马。身为热爱生命人士,唯有强忍。唉,我不禁自叹,不知是我早出世了,还是发明洗衣粉、眼药水和洗头水的人迟出世了。基本上没有人会猜到我一边骑马一边想这些无聊东西,我早已说了,我是高深莫测的。
“旺财,加速,我们在赶路!”我对我的骏马喝道。我又卖弄自己的高深莫测了,又有谁能预料到我将我的宠物骏马命名为“旺财”呢?
其实我也不想骑马的。我那套“电光腾云沙痕飞”的轻功速度相等于旺财的两倍。但骑马是一种形象,一个不骑马的大侠客,大极都有限!
再说我那套“电光腾云沙痕飞”,其实可浓缩成一个“跑”字,就像“降龙十八掌”可浓缩成一个“打”字、“佛山无影脚”可浓缩成一个“踢”字那样。活在这个年代,为自己的招式提一个又长又夸张的名字是一种潮流,这样才显示出自己文武双全。那些没有名堂的招式,纵使有多厉害,别人也会笑你只会“打烂仔交”而已。
对了,写了那么多与主题无关的东西,还没交待自己正是去哪里做什么的,但又有哪一部武侠小说的开头不是写一些与主题无关的东西呢?现在我正赶着到舞光林去阻止一场武林大浩劫。话说黑斧岭掌门人聂天沉终日到各门各派找正派人士比武(俗称“踢馆”),杀人无数,独霸武林。于是各门各派派出代表与聂天沉及其他黑斧岭门徒在舞光林来个了断(俗称“群抽”)。我真的不明白为何经常会发生武林大浩劫,然后要让我这种大人物主角出面解决,正邪两派不觉得烦我都觉得闷了。
突然,数片飞霜飘落于我眼前,栖身在我手背上。这明明是春天,怎么会有飞霜呢?天变有异象,这是个不祥的预兆,难道壮士一去不复返?再看看那几片飞霜,发现原来是自己的头皮屑!我以丹田之气对天长啸,祈求天公赐我一支洗头水,聚云顿时被逐散,天边反映我豪迈的回音。。。